文号:辽地税函[2009]270号 状态:时效性 发文日期:200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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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国农业银行改制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9]6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更好地支持国有银行改制,请各市局按照规定的减免权限,及时受理符合减免政策的各国有银行改制契税减免的备案工作。
附件:(略)
二ΟΟ九年十二月四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国农业银行改制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9]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