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京财税[2005]1116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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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铸锻、模具和数控机床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返还收入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5]3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铸锻、模具和数控机床企业名单
一、数控机床生产企业名单
1.北京第一机床厂
2.北京航天数控系统有限公司
3.北京第二机床厂
二、铸锻件产品企业名单
1.北京北瀛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2.北京第一机床(高碑店)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3.北京铁路丰台机车车辆配件厂
三、模具产品企业名单
1.北京市机电研究院
2.北京东方模具厂
3.北京机电研究院精密模具公司
4.北京兆维工装有限公司
5.北京模具厂
6.北京鑫迪模具制造公司
7.北京航天数控系统有限公司
8.北京迪蒙普瑞模具技术有限公司
9.北京市北铝同益模具技术有限公司
10.北京吉驰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二○○五年八月八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铸锻模具和数控机床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返还收入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5]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