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京财税[2005]346号 状态:失效 发文日期:200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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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2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