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琼国税发[1997]121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1997-4-1
————————————————————————————————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二司关于检发金融保险业现行征税规定的通知》(国税流二函[1997]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深入学习,掌握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有关政策规定,切实抓好征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开征后税款所属时间,据税款足额征收入库。
以上通知,请一并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二司关于检发金融保险业现行征税规定的通知》(国税流二函[199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