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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8  浏览次数:408
核心提示:文号:京地税营[2003]581号  状态:部分失效  发文日期:2003/10/31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
文号:京地税营[2003]581号  状态:部分失效  发文日期:200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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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通知营业税科、征管科以及信息中心等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学习领会,迅速安排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市局将与市国税局联合研究确定相关衔接配合措施后,正式部署实施。
 
                                             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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