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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8  浏览次数:454
核心提示:文号:京地税营[2002]16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2/4/17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
文号:京地税营[2002]160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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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6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二ОО二年四月十七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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