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二处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二司检发金融保险业现行征税规定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25  浏览次数:283
核心提示: 文号:川国税流二函[1997]4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1997-4-1各地、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

                              
   文号:川国税流二函[1997]4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1997-4-1
——————————————————————————————————
各地、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二司《关于检发金融保险业现行征税规定的通知》(国税流二函[1997]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做好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征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二司关于检发金融保险业现行征税规定的通知》(国税流二函[1997]5号)

 

 
[ 基本分类-地方法规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