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川国税流二函[1997]4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199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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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二司《关于检发金融保险业现行征税规定的通知》(国税流二函[1997]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做好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征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二司关于检发金融保险业现行征税规定的通知》(国税流二函[199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