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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乐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乐山飞舸模具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的批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25  浏览次数:241
核心提示: 文号:乐国税函[2010]48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8-27高新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乐山飞舸模具有限公司享受西部

                              
 文号:乐国税函[2010]48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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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乐山飞舸模具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的请示》(乐高国税发[2010]10号)、《关于四川明星电缆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的请示》(乐高国税发[2010]11号)收悉。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乐山飞舸模具有限公司、四川明星电缆有限公司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

    此复。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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