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沪财税[2010]73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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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