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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地方法规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税税源管理的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27  浏览次数:284
核心提示:文号:浙地税函[2011]202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5-23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

文号:浙地税函[2011]202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5-23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一分局、直属稽查分局: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营业税税源管理,促进我省营业税收入持续平稳增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营业税是地方税收的主体税种,进一步加强营业税税源管理是全省地税系统深入贯彻"持续、平稳、健康,支撑、引导、保障"工作要求和"依法治税、为民理财、务实创新、廉洁高效"工作理念的重要载体;是全面落实"抓大、评中、定小"税源管理思路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营业税税源管理,目的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提高营业税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提升营业税税源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促进营业税收入持续平稳增长。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加强营业税税源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落实"抓大、评中、定小"的税源管理思路,坚持"政策、管理、服务"三管齐下,"开源、挖潜、堵漏"三措并举,强化营业税管理,夯实营业税税基,壮大营业税总量。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税源分析

  各地要深入开展营业税税源分析,高度关注货币政策调整和房地产宏观调控的趋势,密切跟踪增值税立法扩围和营业税政策调整变化,准确研判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对营业税收入的影响,及时把握组织收入动态,提高营业税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前瞻性和科学性。

  (二)实施分类管理

  分类管理是营业税税源管理的基本方法。各地要结合当地情况,对纳税人按行业、规模进行科学分类,并针对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差额征税管理、涉外营业税管理等特殊事项,采取不同管理方法,突出税源管理重点,加强薄弱环节监控,实施专业化管理。 

  1.分行业管理

  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列举的营业税九大税目,针对纳税人应税劳务和行为的适用税目,细分行业实施有效管理。全面掌握不同行业营业税纳税人的经营业务和财务核算特点、税源变化情况等相关信息,分析可能出现漏洞的环节,确定营业税分行业管理重点,制定营业税分行业管理办法。

  2. 分规模管理

  各地要按照"抓大、评中、定小"的税源管理思路,对不同经营规模和税源规模的营业税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对经营收入、年应纳营业税税额较大的纳税人,纳入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对经营收入、年应纳营业税税额中等的纳税人,重点做好纳税评估等管理工作,并引导其建账建制,实行查账征收;对经营收入、年应纳营业税税额较小的纳税人,按照"参数定税法"的要求,实行定期定额管理。 
  3. 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

  各地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按照"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原则,在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人中,全面推广应用不动产建筑业税收项目管理软件,充分利用第三方信息,以不动产和建筑业工程项目为管理对象,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对纳税人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时申报的不动产建筑业项目,从登记到清算进行全过程的税收管理。

  4.差额征税管理

  各地要按照"信息管税"的思路,以信息化为依托,着手建立"清单申报、凭证扣除、鉴证审核、预警评估"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机制,全面推广应用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软件,规范和加强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重点加强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扣除凭证的审核管理,夯实营业税税基。

  5.涉外营业税管理

  各地要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营业税管理、非居民企业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的营业税管理、中国居民企业对外支付等涉外营业税的管理。

  (三)深化管理创新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涵盖营业税税源管理机制、内容、手段和方法等方面的管理创新工作,发挥管理创新在提升营业税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推进营业税税源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方面的引领作用,力求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形成亮点。

  (四)完善管理机制

  各地要以"大集中"工程建设和应用为契机,深化"数据采集-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五位一体横向互动机制,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强化涉税数据信息分析,实现涉税数据信息的增值利用,提升营业税税源管理信息化水平;扩大营业税重点税源监控范围,加强监控力度;深化纳税评估,建立营业税分行业评估模型和预警机制;强化管查互动、以查促管,通过对内执法督查、对外税务稽查,发现营业税税源管理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完善措施。

  (五)大力培育税源

  各地要巩固营业税支柱税源,保持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三大营业税支柱税源业持续、平稳增长;挖掘营业税潜在税源,通过分析梳理营业税调整变化政策、查找营业税管理的薄弱环节,从中挖掘营业税潜在税源;培育营业税后续税源,按照建立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长效机制的要求,继续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同时,发挥税费政策的杠杆作用,引导和鼓励服务业发展,培育营业税新的增长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落实。各地要深刻领会进一步加强营业税税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在系统上下形成共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要将这项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和考核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地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周密计划,统筹安排,以市、县局为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进一步加强营业税税源管理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具体举措和组织保障。

  (三)及时总结,不断提升。各地要按照"持续改进"的要求,及时总结和提炼进一步加强营业税税源管理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注重营业税税源管理创新成果转化,适时予以交流、推广和表彰。

                                       二Ο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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