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在储蓄机构开设专门帐户取得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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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深国税发〔1999〕619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1999-12-15
深国税发〔1999〕6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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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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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分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在储蓄机构开设专门账户取得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9]2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若与市局深国税发[1999]542号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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