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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关于认定大连信华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9  浏览次数:245
核心提示:大科创发〔2011〕110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1-12-28
大科创发〔2011〕11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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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和《大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大科创发〔2010〕56号)文件精神,市科技局会同市外经贸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申报2011年第二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8家企业进行了资格及材料审查,并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经资料审查和专家评审,现认定大连华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为大连市2011年第二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附后)。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请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大连市2011年第二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大连市2011年第二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大连信华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2
大连碧丕鸥科技有限公司
3
多奥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4
美凯(大连)科技有限公司
5
都瑛软件开发服务(大连)有限公司
6
大连华厦外企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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