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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蛇纹石资源税税额的批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4  浏览次数:294
核心提示:陕地税函〔1998〕144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1998-11-19
陕地税函〔1998〕144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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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调整蛇纹石资源税税额的请示》(汉市地税发[198]12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及我省蛇纹石开采利用情况,经研究决定,从1998年7月1日起,将蛇纹石资源税单位税额由原来的每吨0.5元调为每吨3元。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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