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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闻产品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5  浏览次数:270
核心提示: 京国税发〔2001〕313号 全文有效成
 
京国税发〔2001〕31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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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闻产品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05号)转发给你们。经请示总局明确,文件规定的可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办法征收增值税的印刷品,不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的正式出版物。
请依照执行。

200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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