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 法律级次 » 规范性文件 » 正文
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民政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1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9  浏览次数:247
核心提示:京财税〔2011〕810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1-05-18
京财税〔2011〕81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1-05-18
 
字体: 【】 【】 【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民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9]542号)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民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财税[2010]2039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北京市201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
 
[ 法规适用-法律级次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