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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91)财农税字第9号文件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1  浏览次数:237
核心提示:吉财农税字〔1991〕60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1991-02-26
吉财农税字〔1991〕6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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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财政部(91)财农税字第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新建+Microsoft+Word+文档.doc

                                         吉林省财政厅
                                         199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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