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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黑龙江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8  浏览次数:296
核心提示:黑龙江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2.3元。 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2.3元。
    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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