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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的通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04  浏览次数:264
核心提示:甘国税发〔2009〕229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9-11-26
甘国税发〔2009〕229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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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国税局,开发区国税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甘肃省税务干部学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国税发[2009]13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明确工作任务
    总局在今年7月份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指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的方向和总体要求,结合总局工作部署,省局明确提出全省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目标是:提质、减负、增效、和谐、遵从,2010年各地要围绕纳税服务工作总体要求和基本目标,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要全面落实纳税服务体系。纳税服务体系是我省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行为规范和操作指南。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省局统一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完善。
    二是要强化税法宣传。税法宣传是营造税收法制环境、提高税法遵从度的重要途径。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丰富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实际编写同步解读、政策专辑、办税指引、税案警示,加强在线访谈、视频讲座等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辅导培训,不断提高宣传的全面性、及时性、针对性和准确性,切实扩大宣传效果。
    三是要加强纳税咨询辅导。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辅导是国税机关的重要职责。各级国税机关要完善纳税咨询的途径、内容和手段,积极推行纳税咨询限时回复公开承诺,要定期开展咨询回复满意度调查,加强对咨询服务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结果考核,不断完善纳税咨询操作规程,形成纳税咨询工作制度,为纳税人提供准确、及时、规范的涉税解答。
    四是要抓好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办税服务厅是国税机关为纳税人办理各种涉税事项和提供纳税服务的主要场所,是集中展现国税机关形象的重要窗口。省局已下发了《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各地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积极开展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工作,特别是试点地区务必严格按照已经上报审定方案的规定和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在明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试点任务。
    五是要改进办税服务。办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是检验纳税人满意度的重要标准。目前,部分市(州)国税局已经在改进和优化业务流程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各级国税机关还要进一步在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手续,精简涉税资料上下功夫,加快实现纳税人电子信息“一户式”储存管理,推行多种申报缴税方式,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同城通办”,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负担。
    六是要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权利是国税机关的法定义务。各级国税机关要畅通与纳税人的直接沟通渠道,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响应纳税人诉求,推动税收志愿者组织的建立,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七是要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是改进纳税服务的重要内容。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纳税信用等级分类服务管理办法,落实纳税信用等级激励和监督措施,实现纳税信用动态管理。
    八是要推进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各级国税机关要以信息化为依托,按照总局和省局的工作安排部署,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服务网站、12366短信服务平台建设,整合优化系统资源,为纳税服务工作提供现代技术支撑。
    二、加强学习培训
    《规划》是总局为了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持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和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纳税服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国税机关务必要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让国税干部职工全面了解和掌握《规划》的内容,进一步提高国税干部职工对纳税服务本质的认识,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务理念,坚持公正执法,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并将服务理念入脑入心,融于实际工作之中。
    三、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要在深入学习《规划》并结合实际融会贯通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调查研究,按照《规划》的内容和省局2010年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落到实处。对于《规划》中明确的2011年和2012年的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在深层次的纳税服务上下功夫,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实施品牌战略,打造精品工程,多出新亮点,为全省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积累先进经验。各地要适时向省局汇报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汇报采取了哪些措施,解决了哪些问题,促进了哪方面的工作,对于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要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和反馈,确保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的通知(国税发[2009]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持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税务总局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和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基础上,制定了《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你们。各单位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结合本单位实际尽快制订和完善各项配套措施,明确各项措施的实施范围和执行期限,并加强指导监督,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在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反映。
  
  
  附件: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主要项目分工和进度安排表(压缩文件夹需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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