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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04  浏览次数:260
核心提示:京地税企[2009]277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9-11-04
京地税企[2009]27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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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地税企[2009]277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4号)的有关要求,对现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进行补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补充内容涉及的表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的《纳税人基本信息登记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二、增加的填报项目:注册资本、资产总额。
三、填报口径:
注册资本:企业法人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填写;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开办资金填写;社会团体按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注册资金填写;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开办资金填写。
资产总额: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其他长期资产等,即为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项。
上述两项只有年度申报时填报。
附件:1.纳税人基本信息登记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二○○九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一:
纳税人基本信息登记表
金额单位:万元

纳税人名称
 
计算机代码
 
联系电话
 
所属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必选项)
单项选择:
    查帐征收 □ 
    核定征收 □
企业类别(必选项)
单项选择:
    一般企业 □
    金融企业 □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
注册资本(必填项)
 
资产总额(必填项)
 

填报要求:纳税人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须填报此表。
填报说明: 1.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2.计算机代码:填写地税机关核发的征收管理码。
3.联系电话:填写纳税人单位办税人员联系电话(或手机号码)。
4.所属经济类型、所属行业:按照税务登记表中的有关内容填写。
5.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征收的企业,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其生产经营情况或财务会计核算情况,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权限和方法,核定应税所得率(纯益率)或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6.企业类别:
一般企业:是指除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外的企业。
金融企业:是指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的商业银行、政策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或《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企业或单位。
7.注册资本:企业法人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填写;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开办资金填写;社会团体按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注册资金填写;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开办资金填写。
资产总额: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其他长期资产等,即为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项。
8.表中所列单项选择项:在符合选项的□中划“√”。
附件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税款所属期间:             日 至           
纳税人地税计算机代码:□□□□□□□□                           注册资本
 
纳税人识别号:□□□□□□□□□□□□□□□                资产总额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项    目
行次
累计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
1
 
 
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
2
 
 
应纳税所得额(1行×2行)
3
 
 
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成本费用总额
4
——
 
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
5
——
 
应纳税所得额[4行÷(1-5行)×5行]
6
——
 
按经费支出换算应纳税所得额
经费支出总额
7
——
 
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
8
——
 
换算的收入额[7行÷(1-8行)]
9
——
 
应纳税所得额(8行×9行)
10
——
 
应纳所得税额
的计算
税率(25%)
11
 
 
应纳所得税额(3行×11行或6行×11行或10行×11行)
12
 
 
减免所得税额
13
 
 
应补(退)所得税额的计算
已预缴所得税额
14
 
 
应补(退)所得税额(12行-13行-14行)
15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                 
 
纳税人公章: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会计主管:
经办人:
受理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日期: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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