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西合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补偿款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1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