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国税函〔2008〕5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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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8-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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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推广短信申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反馈。
附件:1.数据电文申报申请表 2.×××国家局关于推广应用短信申报的通知 3.短信申报操作指南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推广短信申报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降低征纳双方的税收成本,推进多元化申报方式,优化纳税服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利用现代通讯及网络的便利条件,发挥手机短信方便、快捷、价格低廉等特点,将手机短信作为新的纳税服务的载体,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超时空的纳税申报途径,丰富多元化申报方式,降低征纳双方的税收成本,提高税务机关数据采集的质量和效率。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原则。就是在全区范围内,按照自治区国税局的统一工作部署,开展宣传、辅导等各项工作,统一短信申报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二)自愿原则。就是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帮助纳税人了解短信申报的便利之处,在纳税人自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纳税人使用短信办理纳税申报。 (三)稳妥原则。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引导纳税人使用短信申报,逐步扩大短信申报的范围,并切实做好后续的服务工作,及时解决纳税人使用短信申报时遇到的问题,把好事做实。 三、工作步骤 各市国税局从10月份开始分期分批引导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和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试行发送短信办理纳税申报。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短信申报的应用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推广短信申报的重要意义。短信申报方式属于电子申报的范畴,是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的有机组成部分,推广短信申报是全区国税系统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推广短信申报有助于提高税务机关数据采集效率,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有助于树立税务机关良好的外部形象。为此,各级国税机关要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广短信申报。 (二)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做好做细辅导工作。短信申报是对传统申报方式的革新,对我区纳税人来说是一件新生事物,广大纳税人全面理解和接受需要一个过程。因此,要以办税服务厅为中心,充分利用征收期纳税人相对集中的良好时机,采取贴标语、出版报、发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向纳税人讲清楚应用短信办理纳税申报的好处。在此基础上,以纳税人自愿为原则,积极引导纳税人使用短信办理纳税申报。在推广工作初期,可采取税收管理员与部分纳税意识较强的纳税人挂钩联系的方式,率先教会他们掌握短信申报的方法和技巧,并通过他们来扩大短信申报的影响面,吸引更多的纳税人应用短信申报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同时,通过办税服务厅和开通咨询电话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帮助纳税人解决短信申报中遇到的问题。 (三)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对推广短信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推广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各单位的征管、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承担起推广工作的重任,确保推广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同时,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沟通与反馈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反馈推广短信申报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建议。 附件一: 数据电文申报申请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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