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区税务局: 省局鲁税三(1990)36号通知下发执行后,不少地方反映对建委或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给农民的《房屋所有权证>是否贴花不够清楚,现明确如下: 凡从建委或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按照省局鲁税三(1990)36号通知规定缴纳印花税。对建委或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给农民的《房屋所有权证》也应按规定贴花。省局(89)鲁税三字40号通知中有关规定与此抵触的同时废止。
一九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