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地税函〔200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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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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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
现将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07年全省福利企业年度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民企函[2007]122号)转发给你们,望知照。
附:《关于开展2007年全省福利企业年度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202.108.90.146/guoshui/action/ShowAppend.do
二ΟΟ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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