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国税发〔2007〕194号
|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7-10-08
|
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拓宽纳税服务渠道,提高申报质量和办税效率,落实“两个减负”,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省局决定从2007年11月纳税申报期开始,逐步在全省各地推行网上申报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推行网上申报的意义
拟推行的网上申报,是指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登录青海省国税局门户网站“网上申报”栏目,将当期实现的应交税金、相关财务指标等电子化申报信息,传送到省国税局综合征管软件系统,完成纳税申报事项的一种申报方式。
目前,我省国税系统所辖企业的纳税申报方式单一,主要采用传统的直接上门方式以纸质报表进行纳税申报。这种申报方式不仅会造成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的现象,而且由于申报数据量大,窗口工作人员不能及时、准确地将企业申报表和附报资料中的数据信息录入综合征管软件系统,从而影响了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一户式”的查询及纳税评估等工作。因此,为纳税人提供可选择的多元化申报方式之一的网上申报,是国税系统完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是优化纳税服务,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申报数据准确性和工作效率的客观需要。
二、推行范围
凡具备登录互联网条件(装有IE5.0版本以上浏览器的一台计算机能够接入互联网和一台打印机)、在省内国税机关纳税的查账征收的企业,均为网上申报方式的推行对象,网上申报的税种为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
三、推行步骤
(一)2007年10月10日至31日,完成网上申报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搭建网上申报平台、签订协议、宣传、培训等。
(二)200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先行在西宁市城西区国税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进行试点。期间,对该申报系统的性能做进一步测试和完善。
(三)2007年12月1日起,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西宁市全面推行。
(四)2008年1月1日起在全省其他地区逐步推行(具体时间详见附表)。
四、工作内容及流程
(一)资格申请审批。选用网上申报方式的纳税人,持税务
登记证副本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申请,填写《邮寄(数据电文)申报申请审批表》(HD011)报主管国税机关审批。
(二)签订协议。在被确认为网上申报用户后,纳税人应与主管国税机关、电信部门、服务商共同签订《网上纳税申报协议书》。
(三)申请线路、帐号。协议签订后,纳税人在每月15日前,持协议书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当地电信营业大厅申请开通宽带、获取VPDN帐号和登录密码;已经开通宽带的纳税人,可直接到当地电信营业大厅申请获取VPDN帐号和登录密码。
(四)系统培训。为确保每户选用网上申报的纳税人能够尽快掌握具体操作,服务商青海豫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每月20至30日期间开设培训班,对选择网上申报企业的办税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由服务商为纳税人上门安装《通用数据采集软件》。
服务商联系电话:0971-8233759、8235346
公司负责人:牛炳欢,电话:13909782681。
(五)网上报税。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当期申报资料录入《通用数据采集软件》后,通过互联网登录青海国税门户网站,点击“网上申报”模块完成申报。
(六)数据接收。青海省国税局信息中心接收到申报数据后,通过后台“隔离网闸”把数据接收服务器上的申报文件安全传输到业务处理服务器上。然后由业务处理服务器对申报数据进行逻辑处理及业务校验,再通过综合征管软件保存到后台数据库中。
(七)申报查询。选用网上申报的纳税人按照“网上申报”模块中提示的步骤完成申报后,系统会提示“申报成功”信息;各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在申报期内通过“申报征收查询”模块查询企业申报信息,并根据企业申报数据开具缴款书,由企业或通知企业在申报期内缴纳税款。
五、工作职责
由于网上申报是一项集各税种业务、相关技术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需要信息中心、征收管理、流转税、所得税、国际税收管理等部门的相互配合才能顺利完成。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为:
(一)省局征管处:负责网上申报推行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包括提出总体业务需求、制定实施方案并牵头实施;负责制定申请网上申报纳税人的培训方案,并组织培训;
(二)省局流转税处、所得税处、国际税收管理处:负责确认相关税种的网上申报流程,负责提供相关税种的申报业务需求。
(三)省局信息中心:负责搭建全省国税系统网上申报工作平台。包括制定网上申报技术方案、与电信运营商共同制定网上申报接入技术方案、制定网上申报技术管理方案及组织实施;负责网上申报期间的技术指导工作、青海国税门户网站“网上申报”模块与网上申报后台服务器的链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局成立网上申报推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网上申报推行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组长:高世俊,副组长:高建刚、王豫青,工作人员由省局征管处、信息中心、流转税处、所得税处、国际处确定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征管处。
各州、地、市、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网上申报推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实施。一是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认识推行网上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推行网上申报工作作为今明两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二是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工作,使纳税人了解、明晰网上申报的优势、特点,在自愿的基础上积极参与网上申报工作。三是按照省局确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推行工作时间表
2、网上申报宣传材料
3、网上纳税申报协议书
4、邮寄(数据电文)申报申请审批表
附件:1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推行时间表
附件:2
网 上 申 报 宣 传 材 料
一、 什么是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是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登录青海省国税局门户网站(www.qh-n-tax.gov.cn,以下简称青海国税门户网站)“网上申报”栏目,在各税种法定申报期限最后一天上午12时以前(以下简称规定期限)将当期实现的应交税金、相关财务指标等纳税信息,传送到省国税局综合征管软件系统,完成纳税申报事项的一种申报方式。
二、网上申报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网上申报适用于我省国税部门管辖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缴纳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三、网上申报有哪些优点?
如果您采用网上申报,将会感受到它的方便、快捷、安全和高效。
1、方便。您可以不受时间和场地的限制,在规定期限内足不出户,在敲击键盘与轻点鼠标之际完成纳税申报。
2、快捷。在规定期限内,每日24小时全天候进行纳税申报,避免您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时往返路程和排队等候。
3、安全。当您登录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申报时,首先进行VPDN安全认证,增强了数据的安全性;同时对于您上传的纳税申报数据,系统采用了压缩、加密方法,保证了打印的报表与申报数据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4、高效。网上申报系统,技术先进,设计合理,可以有效减轻财务人员的劳动强度。
四、使用网上申报需要哪些条件?
1、配备一台装有IE5.0版本以上浏览器的计算机和一台打印机(假如您已上防伪税控系统,该条件已经满足)。
2、电信部门为您提供的VPDN帐号,可有效保证网上申报数据的安全、可靠。
3、持有关证件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国税机关领取并填写《邮寄(数据电文)申报申请审批表》,经主管国税机关同意,即可取得网上申报资格。
五、纳税人如何进行网上申报?
首先,纳税人端通过客户端《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完成申报资料的填写,然后登录青海国税门户网站点击“网上申报”模块,进行纳税人合法身份认证,认证通过后,将已生成的申报文件进行“文件上传”,完成纳税申报。
网上申报成功后,请您在规定申报期限内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税票,并缴纳税款。
六、实行网上申报后,哪种情形需要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
如果您遇到下列情形之一,请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1)、因计算机、通讯线路故障等原因不能进行网上申报超过规定期限的;
2)、经批准办理延期申报和超过法定申报期限迟申报的;
3)、主管国税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实行网上申报,出错了怎么办?
网上申报错误有两种情况:一是申报不成功,出现这种错误请您向主管国税机关或服务商寻求帮助;二是申报成功后,若发现申报数据有误,您可要求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将您原来的申报数据从系统内删除,然后重新做一次网上申报。
八、纳税人实行网上申报后,纸质申报资料何时报送?
选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后,可不再按月(季度)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纸质纳税申报表。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按上、下半年(7月申报期和次年1月申报期内)报送两次纸质纳税申报表。
九、网上申报需不需要交纳费用?
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以免费使用青海省国税局提供的《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但需要支付“网上申报服务费”,该费用是青海电信提供的网上安全服务费用和软件服务商提供的专业服务费。
附件3
网上纳税申报协议书
甲方: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县>区国税局)
丙方: (中国电信青海省公司)
丁方: (网上申报软件服务商)
为方便甲方申报纳税,提高国税部门的服务质量和税款征收效率,乙方、丙方和丁方为甲方提供网上申报纳税服务,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申报平台,供甲方使用。
2、丙方为甲方提供VPDN线路、登录帐号和密码,并保证线路畅通。客服电话:10000。
3、丁方负责甲方选用网上申报软件后,报税软件的安装、升级、维护、操作培训以及相关服务,及时排除故障,保证网上申报的正在进行。联系电话:0971-8233759。
5、在每月的申报期内,甲方通过青海国税门户网站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成功后,在申报期内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缴款书,并到开户行缴纳税款。
6、甲方选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后,可不再按月(季度)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纸质纳税申报表。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按上、下半年(7月申报期和次年1月申报期内)报送两次纸质纳税申报表。
7、由于通讯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甲方不能通过网上完成申报的,甲方应在发生故障的当天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丁方,由丁方提出解决方案丙方协助解决,若事故当天是申报期的最后一天,且无法消除故障保障甲方完成网上申报的,甲方可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纸质申报。
8、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缴纳税款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各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
甲方: (签字) 乙方: (公章)
丙方: (公章) 丁方 (公章)
年 月 日
邮寄(数据电文)申报申请审批表
纳税人名称:
本表为A4型竖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