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地税发〔2007〕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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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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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源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7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要按照总局的要求,切实做好对资源税的有效控管。
二ΟΟ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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