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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定点印制企业名称变更的批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2  浏览次数:183
核心提示:鲁国税函 〔2006〕348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6-12-29
鲁国税函 〔2006〕348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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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普通发票定点印制企业准印证名称变更的申请》(淄国税发[2006]128号)收悉。鉴于你市原普通发票定点印制企业淄博市票证印刷厂,已更名为山东神舟票证印刷有限公司,且符合普通发票印制管理的相关条件。经研究,同意山东神舟票证印刷有限公司为普通发票定点印制企业,并在缴销原发票准印证后核发新证。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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