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税发 〔2006〕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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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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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切实解决当前户籍管理中存在的漏征漏管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户籍管理,强化户籍监控,建立纳税人户籍监控的长效机制,省局制定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纳税人户籍监控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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