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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法律级次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补充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2  浏览次数:262
核心提示: 赣地税函〔2006〕128号 全文有效成
 
赣地税函〔2006〕128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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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赣地税发[2006]99号)第四条“本通知从7月1日起执行”修

改为:“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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