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山西省农产品收购及抵扣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从文到之日起执行。执行中如存在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山西省农产品收购及抵扣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