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4]108号)转发给你们,省局职能部门随后将按照职能分工制定下发实施意见或相关管理制度,请你们务必结合实际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四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