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蓝皮书指出,通过对部分地方政府20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协议供货商品成交记录的统计发现,有高达八成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其中,56.1%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1.5倍(不含1.5倍)以内;17%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1.5-2倍(不含2倍);5.2%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2-3倍(不含3倍);1.5%的商品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以上。而批量集中采购价格与市场平均价格的比较显示,中央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商品的成交价全部低于或者等于市场平均价。
法治蓝皮书指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应理顺管理体制,统一政府采购平台,整合政府采购监管力量,实行集中统一监管。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应当对进入政府采购平台的政府采购行为实施有效监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形成采购单位、供货商等主体之间实时准确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并在建立市场价格衡量标准的基础上,形成科学的价格比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