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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唐河国税局以“自查周”制度规范执法权力运行显成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13  浏览次数:179839
核心提示:唐河县国税局不断增强廉政风险防范和执法风险管理意识,在防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中,紧紧围绕执法权力集中、社会影响面较大、廉

唐河县国税局不断增强廉政风险防范和执法风险管理意识,在防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中,紧紧围绕执法权力集中、社会影响面较大、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等关键工作环节,认真查找税收执法方面的制度漏洞,依据税收执法工作规律积极组织制度立项,按照“规范用权,源头防范,查漏补缺,完善提高”的原则,探索建立了《税收执法“自查周”工作制度》,旨在通过明确岗责、规范职权、查找风险、完善流程,实现对执法权力运行由被动监督向主动防控的转变,努力建设廉洁型国税机关。

一、以执法风险教育,为制度的出台打牢思想基础

(一)开展形势教育,抓好思想动员。通过召集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充分认识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局、所两级班子的思想认识;利用每月征管分析例会,对开展执法自查周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具体部署;利用每周“二五”学习时间强化执法风险教育培训,对税收法律法规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宣讲,提高国税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通过形势教育认清当前税收执法环境,使税收执法人员切实认识到,坚持不懈地开展执法自查周活动既是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更是保护国税干部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二)开展主题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去年以来,该局举办了以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为主题的警示教育讲座,通报了国税系统违纪违规执法典型案例,传授了涉税职务犯罪刑法知识;同时将典型案例录像制作成光盘,下发到各分局、所组织全员学习,并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以规范执法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围绕典型案例中所涉及的警示内容,写心得、谈体会,有效增强了干部职工防范执法风险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为切实提升国税人员的识风险、防风险、抗风险能力,该局分层次开展了有针对性业务培训,先后组织财会人员进行财务培训,教会管理方法;组织重点税源监控分析应用培训,提高重点行业控管水平;组织农产品企业管理培训,严格规范审批操作程序;组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培训,加强所得税申报、审核管理,有效提高了各岗位人员解决热点问题、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县局组成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班子副职为副组长,政策法规科、监察室、税政科、征管科、纳税服务科、收入核算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税收执法自查周活动领导小组”,由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实施,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具体做好执法自查周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察、总结、通报等工作。

(四)制定活动方案,进行全面指导。该局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大力开展“税收执法自查周”活动的通知》,有针对性地明确了自查范围、自查重点、工作目标、考核期限及方式方法等内容,通过认真部署,周密组织,上下配合,具体指导,为“自查周”制度的出台打牢了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以自查周实践活动,为制度的确立丰富理论依据

该局在全系统持续开展了税收执法“自查周”实践活动,结合每月的日常目标进行重点考核,保证了“自查周”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该局按照“查找风险,摸清根源,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的工作思路,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了执法风险管理工作流程,具体划分为以下六个环节:

(一)立项自查:建立工作立项,发现风险点。在每个月的第一周进行工作立项,根据日常监控情况,向各单位统一明确自查范围和自查重点,填制《税收执法自查情况表》按期上报。

(二)制定措施:整理风险点,制定整改措施。对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将需要整改的项目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岗位,对确有问题的明确自行整改措施,形成本单位的《总结分析报告》报县局备案。

(三)整合分析:建立风险链接,查找风险根源。对前后工作环节可能引发本岗位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进行对比分析,查找来源,剖析根源,提示可能引发的不廉洁问题,提前进入预警。

(四)限期整改:划分风险级别,规避风险点。客观评估,划分风险级别,确定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需要整改的风险点,依据风险级别制定整改意见,填制《税收执法自查整改表》,限期整改。在“自查周”活动的头两个月,我们共发现基层单位存在7大类执法不规范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风险,就及时通过划分级别,对照税收政策研究整改意见,进行精确派单,使7类问题在短期内得到了较好解决。

(五)督察考核:每月考核、跟踪问效、总结通报,同时提出下月工作立项。按月下发《督察通知单》,对整改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督察督办,查漏补缺。如通过督察,发现个别稽查报告仍然存在使用不规范现象,结合县局督查考核要求,稽查局随即采取案卷排查、补充完善、严格把关等措施进行了及时补救。

(六)季度检查:管理效果应用,执法隐患消除。每季度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综合检查考评,于季度终了5日内提交《执法自查周运行情况监控表》,通过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控制风险的长效管理办法。如,我们在排查中发现“四小企业”管理潜在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隐患,如果不及时规范,很容易引发管理人员的失职渎职风险,于是通过严把“入口关、认定关、监控关”等措施进行防范,并以点带面研究制定了《农产品企业税收管理指引》,对该行业管理中可能引发的廉政风险进行了全面防控。

三、以具体丰富的内涵,为制度的制定列举明确规定

该局召集职工代表大会、局务会以及局长办公会,通过充分征求基层意见建议、各基层单位反复酝酿、县局领导班子多次研究讨论,形成了《税收执法“自查周”工作制度》,报市局审核后予以印发执行。其内涵包括制度的概念、制定目的、核心思想、自查范围和自查重点、工作目标、制度执行等。

(一)概念、目的及核心思想:税收执法“自查周”工作制度,就是建立与内控机制相互融合、互为补充、源头防范的执法风险控制制度,是协调推进税收执法督察和税收执法监察的一项日常化、长效能的管理制度。其制定目的,是通过税收执法自查,对税收执法进行风险定位、风险识别、风险应对,综合运用风险分析手段,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分析预测,优化风险管理技术,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对执法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将风险和危害降到最小程度,达到最大限度的管理效能。其核心思想,是以最低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安全保障,实现排查风险、整改问题、化解和消除执法隐患、不断提升执法水平,既提高税务执法人员对税收执法风险的认识,又增强风险规避和应对能力,促进廉洁、平安、国税建设。

(二)自查范围和自查重点:税收执法自查范围包括:各税收执法岗位对上月在管理、检查、政策辅导、业务受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执法风险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涵盖政策执行、资质认定、办税程序、权限履行、文书适用等工作事项和内容。税收执法自查主要涉及税收执法和发票管理的具体行政行为,其重点包括:1、从执法行为难易程度上讲,属于执法程序较为复杂、执法能力要求较高、执法障碍较多的“难作为”行政行为。如:涉税资质认定、税款核定、专业性较强的审批事项等。2、从执法过错发生的概率上讲,属于经常发生的“常过错”、“慢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违规发售发票、代开发票、行政审批超时限等。3、从执法行为面积大小上讲,属于面积广,工作量较大,容易形成举报、投诉的“敏感点”行政行为。如:漏管户、该罚不罚、不按规定巡查巡管等。4、从执法过程影响的程度上讲,属于对社会危害较大、国家经济损失较重的“不作为”、“乱作为”,易受纪检、司法部门刑事追究的“高风险”过错行为。如:不征少征税款、违规减免退税、涉税虚假调查等。5、其他涉及税收执法和发票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目标:1、澄清风险内容。对本部门、本岗位上月发生的每一项税收执法、纳税服务、业务受理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深入细致的自查,澄清风险内容和风险项目。2、锁定风险区域。找准风险项目对应的风险节点、风险环节以及风险对应的岗位。3、确定风险频率。根据风险发生的频率按照“频发”、“一般”和“较少”三类进行界定。

(四)制度执行:依据税收执法自查发现的风险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风险核实和过错改正,并区别以下情况分类处理,确保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权限适用得当、文书使用规范、涉税资料齐全、归档及时:1、对资格认定或者适用政策错误的,要重新认定,立即停止资格对应权利的使用,如减免税资格、一般纳税人资格、代开发票资格等;对政策执行错误的要予以改正,如税率适用错误、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项目错误、法律条款引用错误等。2、对程序违法的,要视情况重新履行相关执法程序,如重新告知、补正资料等。3、对权限适用错误的,要重新申请有权机关行使对应管理权。

四、以健全的运行机制,为制度的执行提供有力保证

该局通过健全落实四项保证机制,加强动态监控,形成了内控管理到位、协调配合到位、目标考核到位、问责问效到位的系统性廉政风险控管体系。

(一)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在内控机制工作推行过程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突出抓好业务经办、审核审批等关键环节的审核把关,做好易发、多发问题的关口前移及事前预警;按照“高等级风险、高等级防范”的原则实施分级防控;依托信息技术,运用税收执法管理系统、税收分析监控系统等信息平台使税收工作达到全程留痕、可查可控。

(二)构建上下联动机制。建立了市局、县局和基层分局(所)“三级联防”的层级监督模式,共同排查疑点数据和执法过错,上下联动,综合派单,按期反馈处理结果。

(三)落实目标考核机制。结合《日常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坚持每月底对当月需要整改的项目进行逐项考核,与干部职工的能级工资挂钩,奖优罚劣。

(四)完善问责问效机制。按照分级防控的要求分类施治,依据风险级别分别进行跟踪问效或问责处理,同时筛选出廉政风险系数较高的工作岗位和事项,定期进行复查,保证了对重点人员和重点事项的有效控管。

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强化内部监督监察,落实相关责任制度,促使国税人员能够时刻保持风险意识,做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通过开展廉政风险教育,执法管理人员在执法程序、文书使用、引用政策、调查取证等方面的规则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二是税收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通过规范工作流程,明确风险事项,国税人员对税收管理服务工作的方法、步骤、时限、程序有了更加系统的了解,管理日趋规范,服务效率提高;通过对税务登记、申报纳税、发票管理等工作环节中自由裁量的限定,减少了弹性空间,方便了执法操作,防范了廉政风险。

三是行政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随着该项制度的推行,相关廉政风险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增强,工作作风改善,重大事项决策、财务预算审批管理、后勤服务管理等均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四是促进了税收风险管理格局的形成。通过落实分级防控机制,将税收管理风险事项按风险级别和类别逐项细化分解到各个税源管理岗位,业务操作流程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效解决了基层税收工作中存在的制度执行难、管理漏洞多、任务不明确、责任不明晰等问题,形成了“上下联动、重点突出、痕迹管理、全程控管”的税收风险管理新格局。

五是推进了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国税干部职工逐步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到了日常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逐步将上级的风险管理要求转化为自我保护的内在动力,办事注重效率,执法注重形象,工作更加细致,对待本职工作的廉政意识、责任意识和对待其他岗位的监督意识、提醒意识均有明显增强,有力推进了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王碧辉)【责任编辑:浅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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