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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委发言人轮流发布细则 所得税按15%还不可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01  浏览次数:199441
核心提示:东方网9月30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人民广场城市规划展示馆的市政府新闻发布大厅,昨天出现了投用以来最拥挤的场面(如图),

东方网9月30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人民广场城市规划展示馆的市政府新闻发布大厅,昨天出现了投用以来最拥挤的场面(如图),现场连所有的过道都坐满了记者,而十名发言人同台出席也是盛况空前的,这一切皆因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情况说明会的举行。现场,各部委发言人轮流发布,外加中外媒体记者抛出的18个问题,使得这场说明会时间长达近两个小时。

  发布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表示,上海已经成立了自贸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具体落实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任务。下一步,将按照“成熟的可先做,再逐步完善”的要求,探索扩大开放、深化改革的新路子。

  制度创新

  负面清单:超八成外商投资项目改为备案制

  负面清单清单制度是这次上海自贸区最主要的一个制度创新,戴海波介绍:“这次把制定负面清单的任务交给了上海,负面清单的制定我们主要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这份负面清单究竟有多大?戴海波说:“编制方法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一共是20类……实际上一共是18个门类,89个大类,419个中类,1069个小类。具体的管理措施是写到小类。一共是190条管理措施。所以相对于产业小类1069类来讲,大概有17.8%的小类,有特别的管理措施。”也就是说,超过80%的外商投资项目将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

  由于有了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由原来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大大方便了投资者。“原来承诺的一般项目,承诺的时间是29天,在新的规则方式下,我们管委会承诺最快是4天,可以让企业拿到营业执照、企业代码和税务登记。”戴海波说。

  他还透露:“我们这次发布的负面清单是2013年版,这当中可能会遇到很多使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和传统模式有矛盾的地方。所以这个就为我们下一步的改革提供了一个空间,我们也可能今后会发布2014年版、2015年版。”

  所得税:

  从未提过按15%征收

  有记者表示,“记得上海自贸试验区方案送审的时候有一条很热议,在园区内的所得税可以享受15%的税率优惠,但是这条没有看见,这是为什么。”戴海波表示:“区内企业15%所得税的说法,这是不存在的,我们从来没有说向中央要区内企业15%的所得税,来形成政策洼地对此。”

  财政部关税司司长王伟解释说:“上海自贸试验区方案中的各项措施都要有一个前提,这就是试点的各项措施所积累的经验要可复制、可推广。企业所得税按照15%征收,从现在来看,这样一个方案,不具备在全国复制、推广的可行性。另外国务院公布的方案当中,提到了一项非常重要的要求,就是要在维护现行税制公平、统一、规范的前提下,以培育功能为导向,完善相关政策。我刚才说到,要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探索有关离岸业务的税收政策。根据这些原则,从目前来看在区内实行15%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还不可行。”

  辖区设置

  自贸区年限:不是只搞三年

  “有报道说,自贸试验区的政策会实行三年,这对投资境外的投资者长期计划有什么风险?”对于记者提问,戴海波表示:“这不是说自贸试验区就搞三年。”

  戴海波表示:“自贸试验区有一个不断的循序渐进,不断地扩大开放,推进改革的进程,三年的概念是由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外资审批的三个法律当中部分条款的暂时调整期为三年。这三年就给了我们试验的机遇,通过三年的探索和试验,证明我们新的规则体系是有效的,下一步就会推动法律的修改。如果证明我们的改革有哪些地方需要调整的,这会在下一步调整法律的时候,考虑这些因素。所以我们有信心在试验当中探索积累经验,能够提供给国家,为国家下一步的开放和发展提供一个参考意见。三年以后,我们会有新的更进一步改革目标和任务,所以它不是只搞三年,而是不断深化、提高的过程。”

  辖区范围:可按程序扩容

  自贸区会扩容,这是一个从上海自贸区获批以来一直有的传言,对此戴海波昨天表示,随着服务业比重在园区内的提升,区域的面积存在扩容的可能性。

  “传统的海关特殊监管区主要是以仓储、物流为主导产业,这次自贸试验区的推出,特别是在服务业扩大方面,以及功能拓展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服务贸易、离岸贸易等相关服务业的比重将会进一步地提升。支持实体经济,支持投资贸易便利化的金融服务业,也会在区域内有进一步发展的需求。所以我们四个区域,28.78平方公里,作为一个自贸试验区,我们可能在原有的产业规划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的根据新的要求,进行新的产业规划,总的思路要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发展的区域。同时为原有的仓储物流业的发展也留有广阔的空间。下一步,《总体方案》也提出,根据试验的情况和需要,按一定的程序提出扩大试验的空间,逐步拓展实施范围。”他说。

  机构设置:

  新管委会管三个保税区

  上海自贸区成立后,原来的三个保税区的管委会关系是怎么处理和协调?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法制司司长刘长春表示,“按照现在的管理体制原由上海外高桥(600648,股吧)保税区管委会、洋山保税港区管委会和上海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分别负责的有关行政事务,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后,就统一由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来承担。”

  据悉,新的试点政策统一适用于原有的保税区,原有的法规规章也是有效的,只是在管理体制上由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统筹管理、协调各区域的行政事务。需要说明的是,涉及洋山保税港区管委会的行政事务,限于上海事权范围内的事项。上海市政府出台自贸试验区管理办法,就自贸试验区管理的问题,包括机构的设立和相应的职责,都作了具体的明确。

  金融创新

  金融机构:风险监管手段将进行创新

  “很多金融机构已经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了,那么这些新的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开展业务的时候,风险监管上有哪些重点和难点?监管机构将推出哪些风险监控的举措?”对于记者的提问,上海市银监局局长廖岷表示,推动贸易便利化的同时,他们已经有了守住金融风险底线的考虑。

  “首先,所有进入自贸试验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展业的时候应该满足银监会现有所有审慎风险监管要求。第二,我们正在努力研究对监管制度进行创新。比如说刚才通报的关于存贷比、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都会根据区内机构展业的实际情况做调整。”廖岷说,自贸试验区内的主要风险包括,一是流动性风险,二是国别风险,三是市场风险,四是交易对手风险。另外区内的银行还要建立有效的跨境风险防范机制,要防止境外的风险传染和跨境业务风险的传递。

  上海自贸区将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这对上海银行业来说是个新的挑战。廖岷说:“离岸业务对非居民的征信调查以及贷后管理对各商业银行都是全新的领域,怎样做好这方面风险管控很重要,需要金融机构的微观基础做得非常扎实。”

  证券投资:

  可投资境内外证券期货

  自贸区内的证券投资如何操作,昨天也成为关注焦点。在昨天发布会上,戴海波介绍中国证监会此次出台了五条对自贸试验区建设具体的支持意见。

  “支持自贸试验区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双向投资于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区内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可按照规定进入上海地区的证券和期货交易所进行投资和交易;在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可按照规定在区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立非居民个人境内投资专户,开展境内证券期货投资;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按照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期货投资;在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可按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期货投资。”此外,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可按规定在境内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根据市场的需要,探索在区内开展国际金融资产交易等。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区内注册成立专业子公司。支持区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面向境内客户的大宗商品和金融衍生品的柜台交易。

  风险管控:

  严防短期资本大进大出

  自贸区里的金融风险管控是所有创新的基础,对此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局长张新表示,这次充分考虑到防止热钱对国内金融市场、对国内实体经济的冲击。“这里面核心的就是要防止短期资金、短期资本的大进大出,维护宏观金融稳定。另一方面大家也应该充分地认识到正常的资金流动,尤其是中长期资本合理的流动,应该给予便利。”

  外资银行:

  正在研究进入方式

  有香港媒体提问:“今天公布首批发牌的金融机构只有两家外资银行,比例好像比较少?”

  廖岷表示:“目前11家银行机构首批获批,花旗和星展为外资。只批了两家外资金融机构,有很多的外资金融机构,包括香港的银行都在和我们保持密切的联系。他们根据自己的发展战略和业务结构,正在研究自己在区域内的定位,因为我们对区域内机构的定位,是采取不同层次、不同种类、不同功能的金融机构进入自贸试验区,所以很多外资银行还在考虑最后以什么形式进入自贸试验区。” 

【责任编辑:浅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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