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新闻 » 财经资讯 » 正文
资讯

浙江诸暨地税:第一税务分土地使用税计税面积核查成绩显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05  浏览次数:1680872
核心提示:截止9月16日,第一税务分局已经核查土地使用税计税面积核企业3743户。核查前登记面积为6028154.52平方米,核实面积为6336710平方米,其中有权证土地核查前为5897025.87平方米,核实后为6118607.62平方米,无权证的土地核查前为99090.71平方米,核实后为180274.44平方米。对通过核查增加的土地面积部分,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补缴土地使用税,对符合减免税条件的按规定报备报批。
             蒋黎明  

截止9月16日,第一税务分局已经核查土地使用税计税面积核企业3743户。核查前登记面积为6028154.52平方米,核实面积为6336710平方米,其中有权证土地核查前为5897025.87平方米,核实后为6118607.62平方米,无权证的土地核查前为99090.71平方米,核实后为180274.44平方米。对通过核查增加的土地面积部分,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补缴土地使用税,对符合减免税条件的按规定报备报批。

分局从8月份开始对所管辖的企业自有、自用土地以及租入集体土地情况进行分户核查,具体落实到每个管理员。针对分局管辖范围广,情况复杂多样,每位干部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下企业实地调查土地使用情况。从这次核查的情况来看,土地的性质多样化,有已经取得土地使用证书的,有无证的。有出让得到的,有转让得到的,有租入集体土地使用权,然后在上面建简易房使用的。有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的,有免税单位使用纳税单位土地的,企业具备减免土地使用税条件且已经取得土地,但是没有在龙版登记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新征用的土地从次月起征收土地使用税。从这次核查的情况发现,有一部分企业没有按照条例规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及时在龙版登记土地税源资料,没有按实申报土地使用税。从龙版税源已经登记资料上看,基本都是已经取得土地使用证书部分,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实际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没有在龙版上进行登记,因此在土地使用税比对时没法取得正确的数据。

通过这次大范围的核查,了解到企业的实际土地使用情况,及时足额征收税款。并向企业宣传国家的税收政策,也让企业能及时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责任编辑:浅小蓝】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