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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全国版会计证《会计基础》第四章第三节会计凭证的概述讲义(2)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18  浏览次数:175646965
核心提示: 2014全国版会计证《会计基础》第四章第三节会计凭证的概述讲义(2)
(二)按照列方式分——记账记账 

二、记账的基本 
1.记账的名 
2.
记账的日期--制日期; 
3.
记账编号 
4.
经济业务容摘要; 
5.
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 
6.
经济业务的金 
7.
记账标记 
8.
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9.
会计主管、记账核、出、制等有员签章。 
三、记账制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记账项内容必完整。 
2.
记账证应连续编号(按月)。一笔经济业务需要两张以上记账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编号
3.
记账书写应清楚、范。相要求同原始凭 
4.
记账可以根据每一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制;但不得不同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上。(多、判 
5.
结账和更正错误记账可以不附原始凭外,其他记账附有原始凭。(多、判 
6.
记账证时错误应当重新制。已登记账(后面解)。 
7.
记账证填制完经济业务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额数字下的空行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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