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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刚:房产税改革也应“蹄疾而步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4  浏览次数:1757294
核心提示:全面推行房产税还需要逐步消除信息孤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要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以及不动产登记系统,推动部门信息共享,提高房产税各项改革政策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同其他领域的改革一样,作为一项关系到千家万户的财税制度改革,房产税改革也需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蹄疾而步稳”的节奏,既要大胆地迈开步伐开好局,又要审慎地走好每一步,稳扎稳打。要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基础上,扩大试点,逐步释放改革的内涵,并且要预留一个缓冲期,避免市场出现大起大落。

  虽然房产税顶层设计的基调已经确定,但却不能仓促上阵,普征房产税需要等待适当的“窗口期”,避免因为政策的突然变化对房地产市场产生过度的冲击,同时,作为新增税种,房产税应经过相应的立法程序,这在短期内难以全部完成。而且,目前社会各界对房产税的认识各不相同,凝聚不同认识,使之逐步趋向一致需要时间。“房产税不能立即普征,但整个房产税的改革却不能因此停滞。”胡志刚表示,作为财税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样也作为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调控机制的重要一环,房产税改革势在必行。当下虽不能普遍开花,但需要选准突破口,并沿着一条合适的路径,由点到面、由表及里、循序渐进地推进。

选择一两个城市进行扩大试点和加快房产税立法并行是最好的路径选择。目前重庆、上海两个城市房产税试点已满三年,从政策具体内容看,这两个城市的做法大相径庭,都很偏重地方的独特性,而缺少共通性,缺乏顶层设计的统筹,很难总结出一条为全国各地复制的改革经验。总结两地改革的得失,新的试点工作不能再让试点城市各自为政各行其是,而是要兼顾普遍性和特殊性。

全面推行房产税还需要逐步消除信息孤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要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以及不动产登记系统,推动部门信息共享,提高房产税各项改革政策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这是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基础性的工作,也是稳步推进房产税必不可少的支撑条件。2014年,房产税的试点城市将揭开面纱,房产税改革很可能进入立法通道。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意味着边试点边立法将成为启动房产税改革的切入点和逐步推动房产税改革向纵深发展的路径选择。【责任编辑:曹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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