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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征房产税还差什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4  浏览次数:1757376
核心提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不同于以往“房产税”的提法,其中包含了未来更复杂全面的改革思路。房地产税其实是一个综合概念,既包括房产税,也包括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种。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傅莹:目前全国人大正在研究推进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这一表态让人们有了更多猜想:这是否意味着全面开征房产税的日子越来越近?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这意味着要推进房产税改革,就必须立法先行。”于国安说,此次全国人大对外公开提出加快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无疑释放出改革提速的积极信号。

全国人大代表、祐康集团董事长戴天荣:按照这一原则,就带来了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的问题。现在如果在全国范围内向非营业用房产征收房产税,相当于增设了一个新税种,就必须通过立法推进改革。我觉得一切还是要按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来完善房产税,而这个前提就是税收法定。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加快房地产税立法”不同于以往“房产税”的提法,其中包含了未来更复杂全面的改革思路。房地产税其实是一个综合概念,既包括房产税,也包括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种。未来完善房地产税,除了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还应下调过高的住房用地税负,简并流转交易环节税费,重点发展保有环节房地产税,并对投机性住房实行高度超额累进税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按照这一改革方向,我们需要先建立相关的配套系统:一是不动产登记制度,政府要先掌握每个人有多少套房子,才能在保有环节征税;其次是制定并颁布资产评估法,建立专业的房产价格评估体系,对房产的价值进行确认;此外,还应有科学完善的救济制度,对房产相关的纠纷进行专业的处理。【责任编辑:曹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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