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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征纳和谐,不得不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14  浏览次数:658835
核心提示:所以,执法单位的每位同志,都要从内心摆正位置,说话、行文都应规范准确,不可一张口就把纳税人放在对立面

              一孔之见
    一些税务部门仍在囗误:“假如我是纳税人“、“我和纳税人约谈”、“尊敬的纳税人”等等。
    我想问一下,难道你自已不是纳税人?你还要和自己约谈?说尊敬的纳税人的时候,你是谁?
   所以,执法单位的每位同志,都要从内心摆正位置,说话、行文都应规范准确,不可一张口就把纳税人放在对立面。
   正确的称呼为:1.假如我是企业纳税人;2.我和企业纳税人约谈;3.尊敬的各纳税企业(或个体工商纳税人)。
   另外,不要动不动以“执法者"自居称纳税企业或个人为“被执法者“,干吗语言这么对立呢?
   税收法律法规不是只为税务局一家制定的,是为全体纳税人(14亿人)制定的共同经济行为准则。你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去执行叫“征税",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去缴纳叫"纳税",同样是执行说收法律法规,怎么到你这儿是“执法",到他那儿就成了“被执法”?这一个“被"字,凸显你的强势和不平等。我的说法不一定正确,大家商讨,共建征纳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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