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初,浙江省长兴县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从公司传真机接收到一份“致富经”,只需待认证通过后支付开票费5000元,郭某就可以购得进行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认证通过,说明没问题,再付开票费,没有风险,还少缴了税款。”怀着侥幸心理,郭某决定铤而走险。在次月纳税申报时,该公司顺利抵扣了14530元进项税款,这着实让规模不大、进项抵扣较少的郭某尝到了“甜头”。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通过长兴县国税局与该县海关等部门的合作,对该公司涉税信息进行比对,该公司使用虚假海关缴款书抵扣行为暴露。最终,该局责令其补缴已抵扣的14530元税款,处1倍罚款,并移交长兴县公安局进一步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