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优惠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的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
1、转让技术所有权的优惠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转让技术使用权的优惠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以下简称“116号文”)的规定,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特殊优惠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知识产权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61号,以下简称“61号文”)的规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居民企业发生技术转让(或符合规定年限的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转让所得不超过 20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20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哪些技术可以享受上述优惠
1、增值税免税的技术范围
36号文规定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的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2、转让所有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范围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的规定,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其中: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的外观设计。
3、转让使用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范围
按照116号文的规定:转让使用权可以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的技术包括专利(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其中,专利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
4、中关村园区内享受特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范围
61号文所规定的技术包括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问题:无论是增值税优惠还是企业所得税优惠,都没有提及技术秘密。增值税优惠中的其他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中“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是否包括技术秘密呢?
理论上讲应该包括,实际上是否包括仍然是个秘。保险起见,还是先拿到证后再去享受优惠才更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