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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灾区捐赠物资,其企业所得税前应如何计算扣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27  浏览次数:769
核心提示: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有关规定,企业将货物用于捐赠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第53条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有关规定,企业将货物用于捐赠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第53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因此,企业发生以上行为,应按该货物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其相应的货物成本可在税前列支。同时,企业确认的收入额也属于企业的捐赠支出,可按第53条的规定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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