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财税社区 » 正文
资讯

对经税务检查实际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应如何计算补缴增值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27  浏览次数:546
核心提示:答:根据《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查补税款适用税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8]270号)的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
 答:根据《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查补税款适用税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8]270号)的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无论税务机关是通过实施税务检查,开展纳税评估,还是纳税人自查补税,发现小规模纳税人隐瞒销售收入或漏报销售收入的,均按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征收补缴增值税。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