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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取得的税控货物运输发票如何认证和抵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27  浏览次数:831
核心提示:答: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货运发票申报抵扣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7】41号)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税控货运发票抵扣联,
 答: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货运发票申报抵扣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7】41号)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税控货运发票抵扣联,必须经税务机关的货运发票税控系统扫描认证,认证通过的货运发票方可作为扣税凭证。纳税人取得加盖税务机关印章的货运发票认证结果清单,在电子申报系统采取以下方式填报:

  (一)非辅导期纳税人采取汇总录入的方式,当期申报抵扣的全部税控货运发票以一份发票的形式录入。
    (二)辅导期纳税人仍采取逐票录入的方式,将当期《发票认证结果清单》中的“认证相符”明细数据通过电子申报软件逐票录入,连同旧版货运发票明细一并生成运输发票待比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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