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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失效法规

财政部关于烈士陵园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5  浏览次数:274
核心提示:  【注:《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财政部令2011年第62号),本文自2011年2月21日起全文失效。】

                              
文号:财农税字[1988]90号  状态:失效  发文日期:1988-12-27  失效日期:20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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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财政部令2011年第62号),本文自2011年2月21日起全文失效。】

江苏省财政厅:

  你厅苏财农税[88]14号《关于烈士陵园耕地占用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烈士陵园占地不属免税范围,应照章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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