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财农税字[1988]90号 状态:失效 发文日期:1988-12-27 失效日期:20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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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财政部令2011年第62号),本文自2011年2月21日起全文失效。】
江苏省财政厅:
你厅苏财农税[88]14号《关于烈士陵园耕地占用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烈士陵园占地不属免税范围,应照章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