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厦门市2010年第一批(总第九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
厦科联(2010)50号
|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0-10-21
|
|
各有关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及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厦门市201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请的复函》(国科火字〔2010〕213号),现认定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规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10年7月6日。 特此通知。 附件 :厦门市2010年第一批(总第九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财政局 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科技 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 通知
抄送: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叶重耕副市长,市政府陈永茂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市经发局、市信息产业局、市统计局、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各区科技局,相关高新技术企业。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0年10月21日印发 附件
厦门市2010年第一批(总第九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发证日期:2010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