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国税函发〔2010〕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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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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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延期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