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规适用-税种类别 » 税种类别 » 正文
法规适用-税种类别

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1  浏览次数:198
核心提示:赣地税发〔2007〕58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7-05-29
赣地税发〔2007〕58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7-05-29
 
字体: 【】 【】 【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局局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报告省局(所得税管理处)。

   附件:

   1.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认定表(略)

   2.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变更认定表(略)

   3.企业所得税特别涉税事项管理户籍卡(略)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 法规适用-税种类别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