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地税发〔2007〕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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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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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局局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报告省局(所得税管理处)。 附件: 1.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认定表(略) 2.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变更认定表(略) 3.企业所得税特别涉税事项管理户籍卡(略)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