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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征收管理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01  浏览次数:278
核心提示:陕地税发〔2012〕64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2-07-13
陕地税发〔2012〕64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2-07-13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我省企业所得税专业化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规定,结合我省企业所得税管理状况,省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1: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企 业 所 得 税 后 续 管 理 一 户 式 台 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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