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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购买汽车更换了新的底盘后是否需要重新申报车购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0  浏览次数:717
核心提示:  答: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第五条规定:已经办理纳税申报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

  答: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第五条规定:已经办理纳税申报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纳税申报:

  (一)底盘发生更换的;

  (二)免税条件消失的。根据第六条规定:底盘发生更换的车辆,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70%。同类型车辆是指同国别、同排量、同车长、同吨位、配置近似等。

  因此,底盘发生更换,应重新办理纳税申报,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70%。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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