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进口粗铜含金部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财关税[2009]60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11月1日起,对进口粗铜(税则号列:ex74020000,货品名称:未精炼铜)中所含的黄金价值部分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进口粗铜含金部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财关税[2009]60号)